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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修订出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时间:2018-01-11   来源:办公室   作者:西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4761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西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的《西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根据当前救灾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西宁市实际,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修订完成,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新修订的《预案》对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西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的《西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根据当前救灾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西宁市实际,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修订完成,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新修订的《预案》对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新修订的《预案》主要完善的内容有:一是扩大了《预案》适用范围。新修订《预案》规定“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决定或工作实际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同时在灾害中增加了“雷电”,“地面塌陷”等内容,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完善了《预案》中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新修订《预案》对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应急响应机制及资金保障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三是修订了《预案》应急响应的相关内容。新修订《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及需政府救助占当地农牧区比重等)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既与省级预案相衔接,又符合市情实际。四是规范了《预案》应急响应特别启动条件。新修订《预案》针对西宁市特殊市情实际,对连续受灾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或灾害对受灾县(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保证其更具有针对性。五是补充了《预案》相关内容。新修订《预案》增加了“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冬春救助”等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将会成为西宁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工作规范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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