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取暖救助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17-10-12  [要情182]   来源:办公室   作者:马钰  浏览次数:13989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今年年初,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城市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标准,并建立了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制度。其中,城市低保户、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提高250元/年,按照1000元/户/年发放,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今年年初,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城市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标准,并建立了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制度。其中,城市低保户、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提高250元/年,按照1000元/户/年发放,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取暖救助按800元/户/年发放。青海省冬季取暖救助政策将惠及全省22万户,58.3万城乡困难群众,预计发放资金1.6亿元。
9月初,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取暖救助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取暖救助政策,于10月15日前将取暖救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对于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截至目前,全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和海西州已完成取暖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共计为98923户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8686.78万元,其余未发放地区将于近日全面完成取暖救助的发放工作。


编  审:王伟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马钰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