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取暖救助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取暖救助政策,于10月15日前将取暖救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对于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
截至目前,全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和海西州已完成取暖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共计为98923户城乡困难家庭发放冬季取暖救助8686.78万元,其余未发放地区将于近日全面完成取暖救助的发放工作。
编 审:王伟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马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