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3月31日,我省一季度民政事业费达6.252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252亿元,同比增长42.69%;省财政配套城乡低保专项资金1亿元,同比增长12%。已下达各地民政资金总额为6.30亿元(含上年结余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补助的5.252亿元民政专项分别是:抚恤资金2838万元,同比增长34.44%;安置资金3963万元,同比增长15.64%;城市低保补助资金25354万元,同比增长25.59%;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6365万元,同比增长138.49%;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4000万元,同比下降5.21%。救灾款下降因素是:2008年初我省遭受冰雪灾害,中央下达救灾款高于历年同期水平。
中央财政补助的民政专项资金大幅增长因素:一是紧紧抓住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扩大内需等政策机遇,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得到了民政部和省财政的有力支持。二是2009年初,为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中央财政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金额总计为7165万元。
截至3月底,我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各类民政资金6.50亿元,其中抚恤资金194.17万元;安置资金2800万元;城市低保资金4.04亿元;农村低保资金1.56亿元;救灾资金4000万元。总支出率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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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政专项资金明显增加
时间:2009-07-19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21131截至2009年3月31日,我省一季度民政事业费达6.252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252亿元,同比增长42.69%;省财政配套城乡低保专项资金1亿元,同比增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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