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要求各地区高度重视此次集中督查,充分利用好普查工作人员、外包实施单位以及监理方集中协调办公的难得机会,严格对照《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理方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各县(区)地名普查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跨界地名、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
在省、市(州)、县(区)各级地名普查主管领导、业务骨干、技术支持单位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监理公司严格的质量管控下,通过十几天集中驻场整改,督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三个市(州)在地名普查质量、进度等方面已达到省级统一验收要求,为确保我省地名普查工作全面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张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