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强化预案宣讲解读 厚植减灾救灾工作根基——青海省组织新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培训

时间:2017-04-19  [要情046]   来源:办公室   作者:单蕊  浏览次数:18446
  4月11日,青海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暨灾害信息员师资培训班在海南州贵德县召开。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对新修订的《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宣讲解读。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分管领导、救灾科长、业务骨干......
  4月11日,青海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暨灾害信息员师资培训班在海南州贵德县召开。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对新修订的《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宣讲解读。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局分管领导、救灾科长、业务骨干和灾害信息员共13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在逐条逐项详细解读新修订的《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基础上,着重从新预案扩大适用范围,调整工作原则,修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以及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体制四个方面进行了宣讲,为下一步各地修订本地区《预案》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培训班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切实做好各地预案修订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修订各地区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地方与省级预案紧密、科学衔接。要突出实际,确保预案能启动,可操作,有针对性。二要遵循“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各地区在预案修订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职责,切实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三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通过演练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更加合理和贴近实际,做到“拿得出,用得上”。四要大力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贯彻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编发科普知识材料、举办培训班,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做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省减灾办将适时对以上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单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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