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果洛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50元/月,平均达到45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提高350元/月,平均达到3320元/年,按档差发放:年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重点保障家庭),按照不低于2976元/人/年补助;年人均收入在500-2400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导致生活贫困的基本保障家庭),按照不低于2400元/人/年补助;年人均收入在2400-3320元(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一般保障家庭),按照960元/人/年补助。提标资金由省财政、州县财政按照80%和20%的比例承担。
截止3月底,全州已向城乡低保人员43727余人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势完成了提标及补发工作,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178.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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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
时间:2017-04-11 来源:办公室 作者:果洛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14187从1月1日起,果洛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50元/月,平均达到45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提高350元/月,平均达到3320元/年,按档差发放:年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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