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青海省地名普查办根据地名普查工作进度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全省各级地名普查全面进入成果数据录入、成果图制作等频繁使用涉及保密数据的情况;为加强保密工作,于11月7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开展了地名普查保密工作检查。
这次保密工作检查,采取县级自查、市(州)级复查、省级抽查的方法进行。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文件实施情况;1:5万纸质地形工作图、地形图矢量数据、正射遥感影像数据的管理使用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汇交的成果数据;《民政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界定的地名数据;地名普查中涉及保密的计算机、图表、应用软件等。全省各级地名普查办认真按照省地名普查办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保密检查,制定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在检查的过程中,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按保密制度、操作程序执行,边查边改,一步到位,确保地名普查保密工作的严肃性。
通过开展保密工作检查,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了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保密意识,使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在安全保密各项制度的约束和保障下,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