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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第四季度民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8   浏览次数:15912
  当前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各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根据省上有关会议精神和主管领导要求,为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民政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民政局:
   当前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各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根据省上有关会议精神和主管领导要求,为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民政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对照梳理,切实摸清底数。各地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和重点工作,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逐项进行综合测算和检查评估,切实摸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对目前已经完成的,要抓好巩固提高,确保工作质量,力争超额完成任务;对目前尚未完成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对年内难以完成的,要千方百计予以推进,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力度。在对照检查中,要突出基本民生保障、民政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工程、重大改革举措,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重点关注的民政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对一些重点民政工作,要加强政策创制进度,力争按期出台施行。对省厅今年已经安排的民政项目,要抓紧启动实施,年内不能启动实施的,省厅将予以收回。
   三、加强责任落实,按期完成任务。第四季度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困难很多。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加快工作节奏,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特别是重点任务和重大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民政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信心、攻坚克难,集中精力、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各地要根据年初和省厅签订的目标责任和重点工作任务,抓紧开展自查,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各项任务指标按时完成。11月中旬,省厅将抽调有关人员统一组织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督导检查,并根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对各地民政部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惠民政策措施、推进民政重点工作及规范资金管理、实施项目建设、推动创制创新等情况逐项进行考评验收。
   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集中精力,及早谋划2017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远近兼顾、统筹安排,为明年全省民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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