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民政厅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近日,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对厅系统相关扶贫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成立了省民政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厅系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安排、积极推动厅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领导小组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分工,为扎实推进厅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同时,为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省民政厅研究制定了《民政厅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民政厅脱贫攻坚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民政厅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厅系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机制,明确了厅系统各单位部门和各工作队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强化了激励机制,促进了规范管理,为民政厅顺利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罗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