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开展2016年“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1   浏览次数:19050
  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自2014年开展以来,我省先后4人获此殊荣。为进一步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全国老龄办决今年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关于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地......
各市(州)老龄办,省老干部局:
   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自2014年开展以来,我省先后4人获此殊荣。为进一步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全国老龄办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此项活动,现将《关于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各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名额为2个,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评选活动,并按时向省老龄办推荐先进典型人物1名(包括老年人物群体)。已获得“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荣誉称号的老年人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各地老龄办、省老干部局务必于9月19日之前,向省老龄办报送2016年“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荐表(包括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1份,其中主要事迹简述不超过500字,详细事迹不少于2000字)、被推荐人电子版高清活动照片5张(不同类型活动照片,像素不低于3M,并分别配文字说明)、电子版二寸照片1张(老年集体需全体成员各提供1张)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