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及2016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的安排,经省民政厅研究决定,拟在西宁市开展“青海省“福彩助残、助老健康行”--家庭、社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你局做好前期摸排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海省“福彩助残、助老健康行”--家庭、社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
二、建设任务:对西宁市四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及小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试点。
三、建设内容:(一)家庭环境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范围:卫生间、起居室、康复训练区域(按实际需求改造)无障碍设施安装,无障碍通行条件改造、康复辅具配置。每户不超过1万元。
(二)小区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范围:小区主入口以内,进户门以外的公共活动区域无障碍设施改造(无障碍通道、防滑设施、扶手安装等)。每小区改造不超过40万元。
(三)受助条件
1、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1)70周岁及以上贫困老年人、优抚对象、城乡三无老人;(2)自有住房;(3)经评估认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
2、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1)建成并投入使用3年以上;(2)无障碍设施建设空白;(3)小区内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住率达到25%。
3、其他。有家庭改造需求但不在上述第一条资助条件范围的高龄老人家庭可申报改造。
四、工作任务
西宁市民政局及所辖四区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及宣传工作,填报老年人家庭及小区无障碍改造申请表(附表1-1、1-2),统计上报老年人家庭环境无障碍设施改造汇总表(附表2-1),并配合厅项目工作组做好入户及小区的筛查工作。
请西宁市民政局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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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海省老年人家庭及社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摸排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浏览次数:22165根据《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及2016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的安排,经省民政厅研究决定,拟在西宁市开展“青海省“福彩助残、助老健康行”--家庭、社区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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