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西宁市与海北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16-08-30  [要情183]   来源:办公室   作者:西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3706
  8月19日,第三轮西宁市与海北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海北州西海镇召开,会议汇报了第一联席会议排查出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议了《关于西宁市与海北州行政区域界线自查情况的报告》。两市州民政局主管领导和界线毗邻地区的6个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及省民政厅......
  8月19日,第三轮西宁市与海北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海北州西海镇召开,会议汇报了第一联席会议排查出的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议了《关于西宁市与海北州行政区域界线自查情况的报告》。两市州民政局主管领导和界线毗邻地区的6个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及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通过此次联检查明1990年勘界时未设置界桩4颗,损坏界桩2颗,其中:大通县与门源县行政区域界线的1号界桩未埋设(暂不埋设),大通县与海晏县行政区域界线的7号界桩损坏,大通县与海晏县行政区域界线的8、9号界桩未埋设;湟源县与海晏县行政区域界线的5号界桩因设置时间太长,看不清楚需更换,7号界桩损坏。根据界线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单号界桩及其后的边界线上的标志由西宁市所辖有关县负责管理。商定大通县与海晏县的7、8、9号界桩,湟源县与海晏县的5、7号界桩由西宁市负责埋设。
  会议强调,在今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中,市州双方要积极探索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界线毗邻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依法加强界线、界桩及标志物的管理,大力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确保界线毗邻地区群众和谐相处、社会长治久安、经济稳步发展。要认真总结此次联合检查的经验,分析解决界线日常管理中个别地方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和联访体系等制度,形成毗邻地区双方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西宁市和海北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编  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西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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