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西宁市民政局从六个方面着力改善民生城乡困难群众从多方面得到综合救助

时间:2009-07-19   来源:西宁市民政局   作者:周进生  浏览次数:24701
  今年以来,西宁市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救助领域,扩大救助范围,丰富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西宁市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救助领域,扩大救助范围,丰富救助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城市低保再次提标,临时补贴有增无减
  从7月1日起西宁市再次提高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标准由178元调整为193元,每月增加15元。为积极应对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1月和7月两次增发低保对象临时生活补贴30元,城市低保对象享受各类临时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达到60元。全市73637名低保对象月发放保障金1150万元(含临时补贴),月人均补差达到157元,全年发放保障金和临时补贴将达到13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2%。低保提标和增发临时补贴,对于缓解低保家庭生活压力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农村低保增发补贴,灾民救助扎实有效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农村困难群众造成的生活压力,今年两次增发低保补贴人均180元/年,农村25689户、83600名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差由334元提高到514元。已发放农村低保金和补贴429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0%。为保障农村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下拨救灾资金194万元、救灾面粉252.2万公斤、棉大衣1460件,救灾资金总额达到800万元,保证了灾民安定和灾区社会的稳定。
  三、医疗救助更加完善,低保对象病有所医
  修订出台了《西宁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扩大了救助范围,调整了救助形式,提高了救助水平。一是民政部门为城市低保对象代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金;二是低保对象参加职工医保、商业保险的同进可享受城市医疗救助;三是从10月份起,门诊救助从每人每年5元提高到一般保障对象60元、特殊对象120元、重点对象300元;四是住院救助标准从1040元提高到30000元;五是取消了救助对象住院门槛费;六是将重度残疾人、慢性病、孕产妇、新生儿纳入救助范围;七是实行住院事前救助,对暂无能力预交住院首付款的低保患者,由民政部门垫付;八是实行二次救助,低保对象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商业保险和城市医疗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并且还需要资金支持继续治疗的,可申请二次救助,特殊病和大病患者可申请再次救助。全市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费用近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
  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规范运行,困难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代缴标准从10元提高到20元。已下拨新农合“参合金”、门诊补助费、大病救助费共计3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5%。城乡医疗救助的不断完善,有效的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取暖救助城乡并举,危房重建力度加大
  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根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暖费调整幅度,“三无对象”家庭每户由600元提高到750元,一般低保家庭每户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25%,共计补助1190万元。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救助于今年正式启动实施。
  今年根据建筑市场建材价格上涨因素,提高了农村危房重建补助标准,由每户2000元提高到4000元。下拨危房重建资金400万元,改造危房1000户。其中大通县财政配套100万元,新增430户,使全市危房改造达到1430户。目前,所有重建工程已完工,验收合格后陆续入住。北山危岩体灾民搬迁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下拨资金481万元,搬迁安置灾民458户。
  五、抚恤标准逐年增长,五保供养政策落实
  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已下拨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费1102万元、医疗补助费515万元,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管理机构经费1723万元。民政部、财政部从今年10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为20%;参战、涉核人员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00元提到130元。在落实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义务兵家庭补助费每户1000元。
  全市2364户2813名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由2007年的1702元提高到了1962元,人均增加260元。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并平稳运行,552万元供养分期发放到户、兑现到人。
  六、教育救助稳步推进,福利设施步伐加快
  今年救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882名,人均借款2000元资助入学,发放救助金176万元。农村特困家庭考入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市低保1207人,全市特困家庭考入国民教育序列大中专院校应届生未就业期间纳入城市低保622人,救助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
  正在新建的社会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增床位700张,民营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0张。对原有的17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整合,目前能够投入使用的敬老院5所,供养人数由2007年80人提高到132人,集中供养率提高了60%。2008年新审批建设敬老院3个,下拨建设资金280万元。
  全年仅民政部门在改善民生方面的资金投入总额达到2.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7%,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在医疗、住房、取暖、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于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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