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及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青纪发〔2016〕3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学习的通知》(青直工委〔2016〕30号)要求,为增强民政厅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就在民政厅系统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答。民政厅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厅党员干部中组织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答,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的理解,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组织新提任处级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按照《中共青海省纪委关于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及测试的意见》要求,组织新提任(转任)处级干部于第三季度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增强新提任处级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各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省受表彰的优秀党员遵守《准则》的好典型,以及首届“民政爱心使者”的先进典型事迹。厅机关党委、纪委将适时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依法从政和廉洁自律意识。
(四)开展好廉政谈话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拓展廉政教育形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好廉政谈话工作,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五)讲好廉政党课。厅机关党委、纪委组织开展由厅党组书记主讲的廉政党课,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也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搞好自我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给所在支部党员上廉政党课,尤其要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廉政教育。
(六)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各总支、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廉政法规,紧盯“四风”问题,制定本总支、支部的廉政建设承诺书。各支部负责督促本支部党员干部结合具体工作和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支部廉政建设承诺书》由各支部书记签名,《党员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由承诺人签名,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以支部为单位收齐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厅机关纪委。
三、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总支、支部要把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学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严密部署,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和参与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各项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各总支、支部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内容,结合工作职能及业务特点,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和“六大纪律”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要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厅机关纪委将按照活动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履行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党总支、支部要正确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廉政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各党总支、支部请及时报送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到厅机关党委,厅机关党委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 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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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学习的通知
时间:2016-07-02 浏览次数:23800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及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青纪发〔2016〕3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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