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面向厅系统聘请16名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厅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时间:2009-07-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于兰斌  浏览次数:21739
  按照省委要求,为更有效地开展厅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群众举荐,省民政厅从厅系统各单位聘请16名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厅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按照省委要求,为更有效地开展厅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群众举荐,省民政厅从厅系统各单位聘请16名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厅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10月21日,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集16名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通报了厅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进展情况,明确了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职责,主要是:全程参与厅系统学习实践活动;负责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将办理和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对厅系统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厅长马俊德代表厅党组对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做出了公开承诺:对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在政治上信任,在工作上支持;重大活动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参加,重要事项听取群众代表和义务监督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真心欢迎提出批评意见,真诚接受监督;绝不打击报复,对不接受监督者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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