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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难”托底 “绿色通道”助力

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12728
安排,我就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5 年以来,门源县大力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认真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大胆尝试探索,积极稳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以来,全县累计实施“急难”救助173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46.04万元。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民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慈善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救急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县上结合实际,制定了《门源县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本乡镇“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具体措施制度。
二、 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救急难”舆论氛围。
为做好“救急难”试点工作,我县紧密围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政策宣传,采取部门联合宣传、标语宣传、深入基层宣传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让救助对象知晓政策标准和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满意率。同时,加强舆论引导,从政府作用、社会参与等方面,多角度宣传开展“救急难”的作用意义,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救急难”工作,积极参与“救急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 夯实工作基础, 构筑“救急难” 工作发现通道。
一是建立“救急难”困难群众数据库。通过前期开展的困难群众摸底排查活动,一方面对发现遇到的“急难”困难群众,及时主动地给予了帮扶和救助;另一方面建立了全县“救急难”困难群众数据库,对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问题,迅速掌握其基本信息,缩短救助的审查程序,提高救助时效。二是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通道。全县各乡镇、村(居)委会都建立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通道,从村(居)到乡镇,到县级民政部门均设有联系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即可立即报告上级联系人, 实行逐级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四、 广泛参与,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县政府成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就业、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明确了责任,建立了工作协调制度。根据县上的安排,全县各乡镇设立了统一的救助申请窗口,统一悬挂受理牌和工作流程图,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申请范围,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通道。针对我县泉口镇泉沟台村居民孔宪莲女儿由于突发性肝硬化、脾脏肿大等疾病,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会同卫生、乡镇积极联系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会,争取了相应的救助,并指派专人赴青海省儿童医院、陕西西京医院给予积极治疗。
五、 针对“急难险重”, 开辟“绿色通道”。对于辖区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我们开辟了“绿色通道”,即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批、先行发放、后补手续的方式,给予了第一时间的资金救助,为困难家庭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救助。2016年1月6日,我县浩门镇南关村马秀花8岁的女儿因病危及生命,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家庭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大额抢救费用,马秀花到民政部门求助,我局经请示县主管领导同意后,马上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了2万元的临时救助,帮助其家庭度过了难关。截至目前,我县通过“绿色通道”救助12人次,救助金额达17.5万元。
六、 健全监督体系,确保“救急难”责任到位。建立了“救急难”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体系。一是对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让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应救尽救。对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力、相互推诿、办事拖拉懈怠等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完善了申报、调查、资金使用、纠纷查处等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影响较大或者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堵塞漏洞,避免骗助、错助等问题。
我县“救急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但离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县将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加大各项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救急难”试点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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