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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救急难”试点工作汇报

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8793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一门受理”试点......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一门受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试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县、乡两级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在民政局常设办公室,专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通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一门受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督促各乡镇及时、高效的开展工作。
二是健全主动发展机制。依托各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县20个乡镇、22个社区建立了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对急需办理的“急难”事项及时进行受理、转办,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是建立“救急难”绿色通道。以县民政局便民服务大厅、各乡镇、社区服务大厅为服务窗口,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全面推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推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到急难对象诉求的部门或单位为责任部门,对推诿扯皮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今后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兄弟市县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建立救急难基金。积极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及社会各界群众,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爱心奉献的社会风尚,开展救急难基金募捐活动,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救急难”基金池内注入资金。同时要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救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切实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救助。
(二)建立共享机制。尽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加快建立民政、卫生、教育、住建、人社、残联等社会救助部门及慈善公益组织的救助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信息对接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有效对接。
(三)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依托一门受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县困难群众数据库,以便和政府、慈善组织等共享困难群众信息,打通政府和慈善组织间的信息共享渠道,有效防止重复和遗漏救助。全面运行一门受理信息系统,将系统登录账号等分配给住建、人社、教育,以及群团和慈善组织,统筹各项社会救助资源,合力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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