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评议,广泛听取省人大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职责,10月20日,更阳厅长代表省民政厅就2008年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更阳厅长从重点业务推进和常规工作进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等四个方面汇报了今年前10个月民政工作,重点汇报了抗灾救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双拥维稳、第七次村(牧)委会换届选举等四项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了民政厅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从体制机制与形势发展不协调、滞后的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要求不适应、薄弱的基层力量与承担的任务不对等三个方面汇报了民政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从八个方面汇报了今后二个月的工作打算。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官玉林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对民政工作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履行职能,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实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应对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忠实履行了“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官玉林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充分肯定了民政厅一年来的工作和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对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强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切实保障好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二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谐青海的高度,用好用足中央给予包括青海在内的藏区各项优惠政策,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更好地履行为民解困的职责;四是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进一步重视立法工作,认真做好《村委会组织实施办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明年立法申报各项工作。对更阳厅长汇报中反映的三个问题,官玉林主任委员表示将积极联络各位委员,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方式向各方呼吁。同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刘晓副主任对民政厅新一届领导班子强化人大意识、监督意识,主动自觉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监督评议表示赞赏,强调指出,近年来省民政在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坚持依法行政,实施政务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整体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取得突破,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青海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08年的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新的进步。强调指出,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要求民政部门的同志要通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视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各项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动力,切实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当务之急、切实之需和突出问题解决好,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就;民有所盼,我有所办”,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刘晓副主任表示,对于民政部门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人大将适时建立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更阳厅长代表民政厅对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在百忙中专门听取民政厅工作汇报表示感谢,表示将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以这次汇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履行好职责,不辜负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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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民政厅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时间:2009-07-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志德 浏览次数:20425为了更好地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评议,广泛听取省人大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职责,10月20日,更阳厅长代表省民政厅就2008年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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