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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确定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时间:2016-05-16   来源:办公室   作者:城东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12805
  5月13日上午,城东区召开了“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部署推进大会,对实验区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5月13日上午,城东区召开了“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部署推进大会,对实验区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完善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强化社区党工委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推行“大党工委”制,把“三基”建设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结合起来,推动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服务群众中充分发挥统领作用。建立健全区域化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强化沟通协调,签署共建协议,整合优势资源,实现区域党建统揽、优势资源共享、社区多元共治,推动社区共驻共建步伐。同时,全面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推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项目党建、商圈党建、楼宇党建,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在区域化党建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健全社区党工委领导下的各领域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构建社区“大党工委”体系。
  二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是开展社区各项工作、服务的物质基础,是社区与居民相互沟通和进行各项宣传、健康活动的前提,必须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继续加大省、市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和财政支持力度,采取购置、新建、改扩建等方式,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泰宁社区、周家泉社区、火车站社区以及树林巷、纺织、夏都花园、团结、康西、康南等居委会综合服务中心(站)项目建设。按照“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使用效益最优化”的要求,合理设置社区“一柜式”服务大厅、老年日间照料、残疾人康复、市民学校、党员活动、数字阅览、民情调节、绿色网吧等服务场所,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实现服务用房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方便群众。
  三是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社区”为工作模式,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网格化管理和区域性服务资源,推动社区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使基础数据更实、信息共享更便捷,努力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基础网络建设,充分利用有线加无线等多种网络方式,支撑各类社会服务管理终端的灵活接入,消除信息“孤岛”和“壁垒”。依托“城东区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进社区服务信息推送、信息服务系统覆盖,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数据化、便捷化、智慧化水平。
  四是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按照“居政分离”原则,成立居民议事会,继续推行以“意见收集会、议题讨论会、议事决策会,对议事会成员进行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评”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有效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地单位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健全社区党(工)委、居委会党组织、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利益。与驻地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为社区治理和服务提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
  五是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和发展集区域性、自发性、群众性为一体的社区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便捷、个性的服务。在孵化扶持、登记管理、组织运行等方面提供帮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争取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社区治理。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和考核激励,鼓励创办一批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工服务机构。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利用市场机制和资本的力量,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成立各种商业性、微利性的社区企业,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组织从事社区公共建设,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区服务的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
  六是构建“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以“三社联动”为主线,深化社区治理创新。一是加快“三社联动”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社区服务管理项目化运作,以优先培育能够承接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为导向,引导社会组织、社工包括企事业单位以公开平等的方式竞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工服务、公益服务、社区矫正、慈善救济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共同打造一批特色社区服务项目。整合社会资源和公众力量,扶持各类志愿服务项目,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二是创新“三社联动”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行业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组织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等自律监管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方评估、分类管理、注销退出等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服务和志愿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富有实效的“三社联动”机制。三是明晰“三社联动”职能。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职能,明确社区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编制法定义务与协助义务目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基层组织将主要精力放在自治管理、服务群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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