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勘界成果,落实民政部《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4月20日,在省、市区划地名处专家现场指导,大通、湟中两县民政部门边界管理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将原本位于大通县景阳镇上岗冲村与湟中县李家山镇金跃村行政区域界线处,后因公路拓宽而遗失的大通、湟中2号界桩,设完成。
由于原界桩埋设地两边崖壁塌方严重,无法在原址继续埋设新制作的界桩,经省、市领导与大通、湟中两县区划工作人员反复勘查、协商,重新确定位置后,将界桩埋设于东经101°34′15.85″、北纬36°50′16.81″的新址。在埋设界桩的过程中,得到了大通上岗冲村民的大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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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与湟中县2号界桩补设完成
时间:2016-04-2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大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0972为巩固勘界成果,落实民政部《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4月20日,在省、市区划地名处专家现场指导,大通、湟中两县民政部门边界管理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将原本位于大通县景阳镇上岗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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