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至8月份,省民政厅对海东、海南、海北、黄南四个州(地)共15个县的医疗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显示:我省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落实较好,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今年上半年,以上四个州(地)共开展低保对象医疗救助990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165.59万元,人均救助达1673元。在实施医疗救助的过程中,各地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的低保对象对我省的医疗救助政策有一个全面、深入的认识。二是制定便民措施。大部分地区报销医疗救助费用的时间由过去的定时集中报销改为现在的随到随报,减少中间环节,在医药费用的报销程序上为低保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其中海北州祁连县针对门诊救助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开设了“阳光药房”,符合门诊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在规定的数额内购买药品可直接凭低保证到定点药房取药,其费用由民政部门与定点药房结算。三是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为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双重保障,由民政部门代缴参保金的所有低保对象都持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门诊救助规定要凭正规医疗服务机构的发票才能报销,这使得许多老年人和身体有残疾的低保对象不得不放弃门诊救助。二是除“三无对象”和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外,其他低保对象没有被纳入门诊救助,特别是一些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没有被纳入门诊救助的范围。三是报销的最高限额过低,对于患大病、重病的低保对象来说不能真正起到缓解经济压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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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趋于规范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时间:2009-07-19 来源:最低生活保障处 作者:马丽雅 浏览次数:641237至8月份,省民政厅对海东、海南、海北、黄南四个州(地)共15个县的医疗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显示:我省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落实较好,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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