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的具体安排,青海省救助管理总站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分工负责,疏控并举,点面结合,加强重点,维护稳定,切实做好了奥运会期间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从8月1日开始,省救助管理总站组织本站干部职工上街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总救助,帮助他们联系单位或家庭。为无经济收入,不能顺利回家的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票,劝导他们返回家乡,和家人团聚。对老、弱、病、残和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救助对象,安排工作人员护送到户籍所在地的救助站或家中。对劝导来站或主动来站的求助的人员,认真核实情况,仔细做好安全检查。对北京和奥运会协办城市要求接回的我省流浪乞讨人员的,及时接回并护送返乡。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奥运会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奥运会期间西宁市各旅游景点、主要街道、重要场所及周边无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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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救助管理总站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了奥运会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
时间:2009-07-19 来源:救助管理处 浏览次数:23584为确保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民政厅的具体安排,青海省救助管理总站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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