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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21210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调整,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同意......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调整,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同意,对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维忠、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宗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韩越、省民政厅巡视员辛全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委书记若见、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周斌、省体育局副局长杨海宁、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陈德顺、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张继东、团省委副书记韩海宏、省妇联副主席代吉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杨自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文化堂、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吕本谦、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委书记郝俊文、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孔蓉、省体育局副局长才让太、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师学铁、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何小天、团省委副书记王华杰、省妇联副主席谢琼不再担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
新增5个成员单位的委员为:省科技厅副厅长周卫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周平、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韩生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宁安、省商务厅副厅长李志刚。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匡    湧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  主  任:罗松达哇     省民政厅厅长
杜    捷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巨    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巷 泰     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
委      员:高 玉 兰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老干部局局长
胡 维 忠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利 军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郗 海 明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 亚 丽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周 卫 星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    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张 宗 寿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韩    越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辛 全 伟     省民政厅巡视员
蔡 长 春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王 新 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韩 生 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若    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委书记
陆 宁 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 志 刚     省商务厅副厅长
周    斌     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王 晓 勤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索 南 加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 海 宁     省体育局副局长
常 红 安     省旅游局副局长
吴    捷     省统计局巡视员、副局长
陈 德 顺     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 继 东     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付 东 明     省总工会副主席
韩 海 宏     团省委副书记
代    吉     省妇联副主席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作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州)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有关老龄事务的重大活动在省内的开展。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厅长罗松达哇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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