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结合我省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制度,明确交接办理、定、退、改签专用车票等具体工作事项,铁路部门对于民政部门护送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受助人员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利。二是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专用车票购票凭证》,规范程序、统一样式,易于查询。三是明确规定使用公务卡或协商确定的账户付款,办理退票或改签不得收取手续费用,退票款直接退回公务卡或账户。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是一项跨区域性的工作,随着城市、城乡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我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数量较之前有明显增长,此次专用车票制度的建立对于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救助管理工作及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