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10175
你们关于成立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
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轮滑运动协会成立登记后,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复印件,要及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