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以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全省村民自治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结合第七次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青海省村(牧)民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指导村(牧)委会换届选举后完善自治章程和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截至6月末,全省已有8个县完成了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争取2008年底前完成全部县(区、行委)的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现村务公开规范化。组织各地开展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总结我省村民自治10年来的经验,展示农牧区村民自治的光辉成就。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效果良好。继续指导西宁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西宁市城西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试点活动,拓展社区试点范围,总结经验,为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基础。西宁市的农村社区从1个国家级试验区,扩展到今年的1个国家级和4个市级试点。与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和省作家协会共同组织了全省 “万家社区(农村)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农村)读书活动”活动,进一步推动农牧区公共文化建设,丰富农牧区文化生活,提高农牧民素质,实现和保障农牧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与和谐乡村建设。切实加强指导,努力发挥基层组织在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发生后,省厅及时确定了“抓组织建设,促社会稳定”的基本工作思路。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加强对村(牧)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好基层组织在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各地民政部门及时采取重点指导、就近指导、靠前指导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指导,最大限度消除宗族、宗教和非法势力对换届工作的影响,确保了依法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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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村民自治工作蓬勃开展
时间:2009-07-19 来源: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浏览次数:209042008年上半年,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以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全省村民自治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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