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
根据青海省政府与民政部于2012年10月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协议”),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高原高寒地区救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高原高寒地区救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创新” 课题研究,立足高原高寒地区救灾资金物质保障机制创新,旨在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机制创新,提升高原高寒地区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内陆偏远地区的全覆盖。
二、课题研究方案确定及组织体系构成
为统筹做好课题研究工作,青海省民政厅会同民政部救灾司,先后3次研究讨论,制定了“高原高寒地区救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创新”课题研究实施框架,确定了课题研究的总体定位,建立了课题研究的组织体系,青海省民政厅辛全伟副厅长任课题调研组组长,组织青海省民政厅救灾处、各州、市民政局,部分县区民政局分区域实施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方法路径及主要内容
课题调研组历时7个月时间,深入8个市、州,13个县、区,35个乡镇,56个村社,召开各级座谈会30余次,实地走访农牧民家庭360余户,发放问卷调查表500余份,采取典型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了解、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掌握了大量详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在广泛征求农牧、林业、地震、气象、统计等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意见基础上,先后9易其稿,不断修改完善,从高原高寒地区自然环境和灾害特征出发,详尽梳理了高原高寒地区自然灾害概况及特点,客观分析了高原高寒地区自然灾害所面临的形势,全面总结了高原高寒地区保障机制经验、问题和困难,多维度对比论证了高原高寒地区发展方向,积极探索了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与国情、省情相适应的新型保障机制,为推进高原高寒地区减灾救灾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四、课题研究成果
着眼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要求,在政策支持,数据支撑,群众认可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省级、基层三级层面在高原高寒地区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发展方向、具体路径、任务区分、实施标准,对做好高原高寒地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升救灾资金、物资保障能力,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截至目前,结合课题研究成果,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青海省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试行)》和《青海省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试行)》(青民发〔2015〕104号),草拟了青海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依法救灾、科学救灾、精准救灾、精细管理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随着课题研究步入尾声,我们深深感到,在民政部办公厅、救灾司等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此次课题研究坚持了求真务实的原则,体现了科学决策的要求,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内容丰富、成果详实,符合民政部要求、符合省情实际、必将对促进高原高寒地区救灾工作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 理论研究
-
关于“高原高寒地区救灾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创新”课题研究情况的汇报
时间:2016-03-1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26551根据青海省政府与民政部于2012年10月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协议”),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
我要关灯我要开灯
-
官方微信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