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地名普查全面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地名普查的关键一年。为强化全省地名普查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年初,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2016年度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关于建立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及通报制度的通知》,采取“三制度一清单”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全省地名普查工作。
“三制度一清单”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 作责任制度。要求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今年地名普查工作,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工作管理,明晰目标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并完成年度普查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将阶段性工作进展、质量监控、成果转化用文字加表格形式,逐级实行季报制度,明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上一级普查办。三是建立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普查办采取定期和点对点督查方式,对全省各地地名普查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将督导情况分季度通报全省,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四是紧扣质量和进度,细化督查工作清单。省普查办依照已印发的《2016年度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集中督查工作表》内容,通过定期督查,针对后进地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督查工作清单,明确时限,加强点对点跟踪督导,把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制度一清单”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 作责任制度。要求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今年地名普查工作,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工作管理,明晰目标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并完成年度普查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将阶段性工作进展、质量监控、成果转化用文字加表格形式,逐级实行季报制度,明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上一级普查办。三是建立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普查办采取定期和点对点督查方式,对全省各地地名普查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将督导情况分季度通报全省,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四是紧扣质量和进度,细化督查工作清单。省普查办依照已印发的《2016年度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集中督查工作表》内容,通过定期督查,针对后进地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督查工作清单,明确时限,加强点对点跟踪督导,把年度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