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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民政局采取“双重”举措 保障民生温暖基层

时间:2016-02-0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大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213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县民政局围绕“精准救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县民政局围绕“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的工作原则,采取双重举措,大力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基层贫困家庭平稳过冬、喜迎新春,用实际行动温暖基层群众。一是加大寒冬时节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力度。按照“分类救助,救济救难”的工作要求,从2015年11月-12月,在全县22个乡镇、20个社区加大力度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工作开展期间,根据困难家庭支出情况和贫困程度,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9609户,为每户困难家庭发放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76.25万元。其中:救助临时性灾难致贫的困难家庭174户,救助支付高额医疗费的家庭590户,救助教育支出费用高的家庭634户,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8211户。二是及时开展今冬明春特殊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特殊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6年元月份开始,有针对性的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教育支出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038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7.2万元,其中:救助临时性灾难致贫的困难家庭36户,救助支付高额医疗费的家庭989户,救助教育支出费用高的家庭1077户,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936户。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是县民政局在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各乡镇、村(居)委会重点排查上报、及时开展救助的一项民生保障工作,是我县在“两节期间”采取的扶贫济困、温暖基层的重大举措,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解决了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维护了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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