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1.21”地震(续报)

时间:2016-01-25  [要情017]   来源:办公室   作者:那永成  浏览次数:12891
  北京时间2016年1月21日时1时13分,在门源县(北纬37.68度,东经101.62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截止2016年1月21日13时整,已发生大小余震465次,最大余震3.9级。周边西宁市大通县......
  北京时间2016年1月21日时1时13分,在门源县(北纬37.68度,东经101.62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截止2016年1月21日13时整,已发生大小余震465次,最大余震3.9级。周边西宁市大通县、海东市互助县等地震感强烈,也出现不同程度房屋裂缝。
据各地民政局进一步核查报告,截止1月22日17时,地震已造成门源县12个乡镇、西宁市大通县3个乡镇、海东市互助县4个乡镇3145人受灾,9人受伤(门源县);严重损坏房屋10户10间,一般损坏房屋795户1071间;门源县牲畜棚圈出现不同程度裂缝1132幢、13.5万平方米(其中需重建400幢)。已造成门源县直接经济损失达7594.3万元,大通县直接经济损失达16万元。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根据灾区需要和省政府匡湧副省长的指示精神,向门源地震灾区紧急调拨12平方米棉帐篷100顶,用于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抗震救灾工作是我省涉灾地区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一是深入排查、核实灾情,确保不漏一村一人,全面客观的统计灾害损失;二是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着重做好群众御寒保暖工作和地震灾后评估,以州为主尽快启动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和防震减灾经验总结评估工作,及时修改完善防震减灾预案;三是防止余震和次生灾害,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强化救灾应急保障体制,进一步加大震情监测,加强各类救援应急物资储备。


编审:刁成秀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那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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