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以来,民政部门主动加强政策衔接,准确把握,通过个人申请和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年内,全省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254人,平均救助达到2.12万元/人,个人救助最高达到10万元。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后,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后,政府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保障、救急解难作用,大幅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缓解了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王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