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马馥莉
12月10日,全省2015年度退役军人、国家公务员伤残等级评定会议在西宁召开。会上,伤残等级评定委员会专家对各地上报的35名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残等级进行了评定。经评定,符合新评和调整残疾等级条件28人、需要复查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2人、不符合条件未予评定伤残和调整等级5人。对符合新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及时纳入全省优抚保障范围并享受相关抚恤政策。对不符合评残和调整伤残等级条件的人员,将下发《不予评定(调整)残疾等级通知书》,并逐级退至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