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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地名普查办申领地形图通知

时间:2015-07-02   来源: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6445
  各市(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有序,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从总参测绘......
各市(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有序,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从总参测绘局调用1:5万地形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务院普查办下发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等条例规定,各级地名普查办以市(州)、县(市、区、行委)为单位,按以下要求向省地名普查办申请使用地形图。
一、申请单位提交材料
1、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申领证明函
      (附件1);
2、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使用申请表 (附件2)
3、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责任书
      (附件3);
4、涉密计算机的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以上申请材料(附件1、2、3)电子版请于国家地名普查网站(http://dmpc.mca.gov.cn/)中下载。附件4电子版将上传至青海省第二次地名普查群。群号: 427504789。
三、申领时,各市(州)、各县(市、区、行委)普查办都应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分地区统一到省地名普查办清点领取各自图纸。
四、各地地形图申领时间按照实际领图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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