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4]7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精神,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匡 湧 副省长
副组长:
巨 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罗松达哇 省民政厅厅长
陈克相 省民政厅副厅长
乔永长 省军区副参谋长
成 员:
郗海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建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董 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文彪 省民宗委副主任
白世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新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谢宝恩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天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付大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 伟 省水利厅副厅长
邓尔平 省林业厅副厅长
司才仁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于世利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祁赤民 省工商局副局长
康 玲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韩国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独金萍 省能源局副局长
卢晓平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贾 军 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葛小飞 民航青海监管局副局长
杨松义 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地名普查落实情况,研究和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相兼任。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