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先后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协商,科学测算我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支付标准,预算2015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总额为1211.62万元,其中已积极从省民政厅争取到购买养老服务资金29.4万元,目前正在等待上级对《大通县2015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预算报告》的具体执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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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民政局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
时间:2015-09-18 来源:办公室 作者:大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1403为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局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先后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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