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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正式启动

时间:2015-09-0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大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9932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通知》(青民函〔2014〕89号)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民政资源,切实发挥优抚医院、光荣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优抚服务体系,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通知》(青民函〔2014〕89号)有关要求,为有效利用民政资源,切实发挥优抚医院、光荣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优抚服务体系,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9月7日上午,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护送第一批26名重点优抚对象赴青海省优抚医院享受为期15天高规格的短期免费疗养服务。疗养的优抚对象入院时,县民政局与其签订了疗养协议,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和责任。疗养期间,省优抚医院将组织疗养对象进行常规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合理安排住宿,科学调节食谱;开展政策宣讲、保健讲座、座谈交流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并组织就近参观游览。
  9月8日上午,省优抚医院举行了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开班仪式。 这也标志着我县民政部门对国家规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短期疗养制度开始正式启动。
  此次重点优抚对象短期免费疗养制度是我县民政局今年开展的一项特殊专项活动。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怀和重视,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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