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出落实政策要求。一是细化了支出型贫困患者享受重病救助需符合的家庭收入与因病支出、家庭财产、房产等相关条件;二是要求各地着力做好资助参保工作,除特困外的救助对象要按照不低于当年各地区平均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指导落实重病门诊救助政策,明确救助病种将随基本医疗门诊统筹的扩大将相应增加。四是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重大疾病救助,准确把握,主动发现,为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施以救助,发挥医疗救助的救急解难作用,帮助群众减轻医疗经济压力。
《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规范救助管理、做好政策宣传、整合救助资源、更好的发挥好医疗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切实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王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