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区再传喜讯,经过民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部长会议审定,城东区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城东区作为西宁市改革先行先试区,2013年9月,启动实施了以“减少管理层级、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居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撤销7个街道办事处,划分成立了12个新型社区,并搭建了“一委、两中心、多居、多社团”的社区组织架构,形成了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群众工作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居委会为基础,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老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新社区凸显服务职能,增强居民自治组织功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了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主要做法:
一、改革管理体制。一是精简管理层级。撤销全区所有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党工委、社区群众工作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实现“区直管社区”。二是调整社区设置规模。按照“每个社区地域面积2--3平方公里、2-3万人左右、15分钟服务圈”便民服务标准,将7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划分,重新组建成立12个新型社区。并将原街道所属14个行政村统一交由韵家口镇代管,打造新型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同时,科学划分配备网格管理员,优化社区服务,提升服务效率。三是推行“一委、两中心、多居、多社团”组织架构。“一委”即社区党工委,是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受区委领导。社区党工委成员由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两中心”即社区群众工作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中心设立办事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中心与社区党工委合署办公,主要承担群团、综治维稳、安全、民族宗教等工作;公共服务中心受党工委领导,是区政府设在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城市低保、救助、就业、计生、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等各项社会民生事务的咨询和代办服务,全面履行本辖区服务居民职责,并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公益性活动。“多居”即一个社区下设多个居委会,实行“一社多居”模式。居委会按照《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自治活动,主要承担托老托幼、图书管理,开展居民教育、居民议事,组织文体活动,做好辖区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等工作,并通过居民议事会,负责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讨论社区建设和管理事项,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社区事务,对社区各项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多社团”即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加大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组建力度;大力培育中介、医疗卫生、养老托老等专业服务组织,为居民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推动组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文体健身、书画摄影等群众性协会团体;加快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老党员、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社区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创新治理模式。推行“一委、两中心、多居、多社团”的社区治理模式,实现社区党的领导、政府公共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组织参与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社区党工委实行“区域化大党建制”,统筹辖区内各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指导。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履行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四大功能,着力打造“15分钟服务圈”。并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一柜式”办结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居委会协助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不再承担政府行政性事务工作,按照《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治活动,组织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和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对政府需要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费随事转”、“养事不养人”。
三、健全运行机制。按照“四有一化”要求,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人力、财力、物力及服务资源向社区聚集,为社区充分发挥服务、凝聚、管理和维稳功能提供保障。一是合理调整安置人员。将原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全部上收区里统一调配,采取委任、交流等方式选派工作人员到社区工作,在保留身份、职级、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妥善安置调配原街道全部在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新型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培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二是确保运转资金到位。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益事业服务费等落实,确保居委会运转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只增不减,实现了“有钱办事”。三是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场所,按照“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使用效益最优化”的要求,设置了社区“一柜式”服务大厅、老年日间照料、市民学校、数字阅览、绿色网吧、健身娱乐等服务场所,使社区服务用房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方便群众。四是对接理顺工作职能。围绕转变职能、下沉服务,将原街道的经济、城管执法等职能收归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权限予以下放,对接新型社区“一委两中心”及居委会主要职责和新型社区与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依法行政,推动职责明晰、高效运转工作机制的建立。五是狠抓配套制度建设。统一设计、制作、安装新型社区“一委两中心”组织架构门牌,将各社区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务群团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制定新型社区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各《社区党工委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推动社区规范化发展。
近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有效解决了街道办事处职责“错位”、居委会职责“越位”、政府公共管理服务“缺位”等问题,推动了工作重心下沉,强化了为民服务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一是社区服务功能得到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由原来街道的“管理者”、“指挥员”变成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者”、“战斗员”,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工作不再依赖居委会“这条腿”。此外,精简管理层级后,将人财物等资源“一竿子插到底”,减少了中间环节,夯实了基层基础。新型社区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现了直接联系和对接,了解政策、部署工作不再层层传达,服务群众从“衙门”到“家门”、由“间接”到“直接”。同时,通过下沉公共资源、聚集社会资源、激活群众资源,构建了“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社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原来的7个街道办事处整合成12个新型社区后,区划和服务半径更加科学合理,通过“区直管社区”, 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和服务,让管理“触角”直接扎根基层,“嗅觉”更灵敏,反映更快捷,信息掌握更直接,社会治理更及时有效,成效更加显著。同时,社区党工委加强对各类组织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使党的方针政策以最快速度传达到基层群众,工作在第一时间得到推动和落实,变单向管理为互动式管理和主动式服务,提高了社区管理水平。三是社区凝聚功能得到增强。实行“下评上”的考核体系,增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权重,并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提升了群众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公认度。实行“三会一评”,发挥群众主体地位,增强了社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了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四是社区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原街道和社区党建资源条块管理、分配不均的局面被打破,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主动走访辖区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单位,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吸纳为社区党工委委员,并签署共建协议,建立区域化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辖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联建共建的城市基层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提高了区域化党建水平。五是居民自治作用得到发挥。按照“居政分离”原则,居委会不再承担行政性事务,居委会有时间、有精力、有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治活动,组织引导社区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的事大家办,真正成为社会管理中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有机力量,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得到切实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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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时间:2015-07-2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城东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11697近日,城东区再传喜讯,经过民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部长会议审定,城东区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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