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地名普查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抓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5月上旬,省政府成立了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6月上旬,召开了我省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了前期准备工作。6月下旬,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基本结束,明年1月进入普查工作的实施阶段,将用二年半的时间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验收工作。在即将转段之际,我们召开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主要是通报我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刚才,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相通报了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各副组长、成员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都同意。希望各成员单位,按地名普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明年的地名普查工作。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地名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目前全省所有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行委)都已组建完成了普查机构,专门设立了地名普查办公室,抽调充实了办公人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8个地区上报的普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复,为全面开展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职能,切实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行业、系统内的组织体系,明晰普查工作责任,做好普查资料的搜集。各地区要加强对本地区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落实地名普查工作责任,确保普查工作有专人负责。通过各层面共同努力,精心组织实施好我省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地名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我省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11大类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涵盖地名、地理、历史沿革、人文等方面的情况。完成这项宏大而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并综合利用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相关成果,做好协同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工作中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好我省明年的地名普查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固定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地名普查工作联络员,及时准确地提供地名普查相关资料和本行业部门普查动态信息。二是要落实好各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尤其要督促各地强化县一级地名普查机构及专职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人、财、物保障。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进度,制定2015年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2015年1月下发各地执行。四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在明年第一季度,对全省各地区、有关单位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推进力度
地名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览协调作用,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地名资源,形成地名普查资源供给体系;要转变政府包办的做法,积极通过购买、委托等市场化形式,吸纳研究机构、专业公司等单位参与普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切实提高地名普查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普查工作在即,明年将全面开展地名地理信息采集与标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政策规范和普查技术要求,尽快确定技术合作单位,研发全省统一使用的地名普查技术支撑软件,以此规范工作程序,减少普查中因人员少、重复和手工操作带来的不便。对于普查经费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向上争取,尽可能多争取国家支持。在国家普查经费尚未落实情况下,省财政要加大对全省地名普查经费的支持,确保各年度普查经费落实。
四、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工作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实质性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和管理工作。要发挥地名与社会公众联系紧密的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地名普查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地名普查工作中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下发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为我省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运用普查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地名普查是一项集中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地名管理是常态化工作,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现有地名管理各项政策制度是开展地名普查的基础和依据,要通过全面普查进一步发现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地名管理政策制度,促进各项地名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在全面完成普查任务的同时,根据掌握的信息、发现的问题,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相应对策。要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这一平台,力争在地名管理政策创新、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并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这一契机,完善和更新全省地名信息数据库相关资料。按照国家关于地名标识的相关标准,进一步清理我省目前存在的地名标识不清、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同志们,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聚智聚力,同心协力,确保我省明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