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青海省民政厅与青海省慈善总会共同举办“大美青海,大爱在行动”公益慈善活动,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共同关注我省牧区包虫病的防治和为包虫病患者募集救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22日下午14时—18时。
二、活动地点:西宁新华联索菲特大酒店二楼华宫厅(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3号,乘坐31、38、69、路公交车海湖中学下车即到)。
三、活动形式:采取义演、义捐、义卖、义拍、义展方式,动员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特邀全国著名表演艺术家游本昌、西北笑星张保和等省内外演艺名人到会献艺(文艺演出);
2、开展现场募捐活动;
3、义卖品现场拍卖;
4、工艺产品、文化产品、书画作品展览。
五、参加对象
1、公益慈善类、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类社会团体和相关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异地商会代表;
2、关心青海慈善事业的企业家和爱心人士;
3、省内各大媒体代表。
六、活动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6月15日
2、报名方式:单位报名请填写《单位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报名请填写《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发送传真或电子邮箱至青海省慈善总会。
七、捐赠活动
1、本次募捐活动完全采取个人自愿,不规定捐款数额,不允许强行摊派。
2、本次活动慈善捐款采用单位组织捐赠和个人自行捐赠两种方式,单位组织捐赠:参加本次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或单位,组织本会(单位)会员或员工开展集体捐赠活动,所捐善款统一汇入指定账户;个人自行捐赠:捐款人将所捐善款直接存入指定账户。请在汇款票据“附言”或“用途”栏中注明“大美青海,大爱在行动”字样和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
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也可以在活动现场直接捐赠。
3、捐款人及捐款数额将在“大美青海,大爱在行动”公益慈善活动现场公布并颁发慈善捐款专用《捐赠证书》。
4、所有捐款均由青海省慈善总会出具由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5、账户名:青海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黄河路支行
账 号:105004380390
账户名:青海省慈善总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宁分行
账 号:35010154900000176
八、义拍、义展活动
1、参加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向本次公益慈善活动组委会捐献义卖品,所捐物品种类、数量、价格不限。义卖品在活动现场拍卖,并按实际拍卖价格,向捐赠人出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和《捐赠证书》。
2、举办“大美青海,大爱在行动”公益慈善活动时,同时举办文化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书法作品等现场展销活动,凡报名参展的单位,组委会在活动现场免费提供展位,参展单位自行布展,展销收入归参展单位。
3、此次活动采用慈善义拍的方式,义拍物品包括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青海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游本昌先生所捐的爱新觉罗启骧的书法作品和由他本人主演并签字的电视剧光盘,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所捐物品等。此次活动所获善款将通过青海省慈善总会定向用于我省牧区包虫病防治和救助,旨在以慈善义拍形式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4、义卖品捐献单位或个人,将所捐义卖品的名称、图片、规格、拍卖起价和捐赠人简介等,于6月15日前发送到青海省慈善总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长亮 李永霞
电 话:0971-6158016;6243483
手 机:13709728816;15719756708
传 真:0971-6249637
电子邮箱:qhcsh@163.com,微信号:qhsc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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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大美青海,大爱在行动”公益慈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7-08 浏览次数:31807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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