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我省召开2015年第二次自然灾害灾情会商会

时间:2015-07-02  [要情108]   来源:减灾办   作者:谢军  浏览次数:27942
今年5月至6月中旬,我省主要农业区气温偏高,降雨偏少,导致全省9个县(区)、96个乡镇出现旱情,使24.45万户108.73万人受灾。
        今年5月至6月中旬,我省主要农业区气温偏高,降雨偏少,导致全省9个县(区)、96个乡镇出现旱情,使24.45万户108.73万人受灾。按照《青海省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及发布办法》,为进一步增强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准确把握灾害趋势,6月26日,省减灾办召集省民政、农牧、林业、气象和防汛办等主要涉灾部门召开自然灾害灾情会商会。会上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对此次旱情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研判预测,并在灾情数据、灾情统计口径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议认为,此次旱情主要出现在浅山、半浅半脑山地区,受干旱影响,导致部分农作物受灾严重。灾害特点主要有三个:一是发生缓慢、发展迅速、发现得晚;二是受灾地区集中在海拔2000米—2600米之间的浅山地区;三是旱灾给灾民群众的生产带来了严重损失,也给灾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困难。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受灾群众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二是动员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能拆种的抓紧时机进行拆种补种,有复种条件的乡镇,动员受灾群众做好复种工作,扩大耐旱作物种植面积。三是气象部门抓住有利天气条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作业区及影响区出现了明显降雨,旱情得到缓解。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关注旱情变化,及时交流灾情信息。目前,随着主汛期的到来,我省进入自然灾害多发期,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加大,防汛抗旱形式难以预料,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进一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及时通报,加大基础设施巡检和保障力度,共同做好灾害的监测预警和救助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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