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民政厅介绍了省政府对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西宁市民政局与北京盛唐凯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青海颐锦园健康养老城”(暂名)签约投资项目、城北区民政局与北京东方君远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青海富康医养融合养老公寓”(暂名)签约投资项目、城东区民政局与西宁石膏矿有限公司的“西宁市城东区民族养老院”(暂名)签约投资项目、海南州共和县民政局与北京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龙羊峡高原老年休闲疗养中心”旅游养老签约投资项目进行一一对接。省民政厅对签约项目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现场讲解了对养老服务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以及养老服务贷款审批条件、抵押担保、贷款流程等相关业务。
为确保项目尽快落实,会议要求,一要要强化组织领导。州市及所属区县民政局的签约项目,由州市民政局牵头督促落实,项目所在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落实。二要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与签约企业的协调沟通机制,帮助、督促签约企业加快项目落地。三要要强化履约信用建设。民政部门要负责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一视同仁、不打折扣、积极支持。各签约企业要遵守承诺、信守合同、如实履约。四要要突出抓好签约项目的前期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加强签约项目的筹建指导工作,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规划指导下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各签约企业要抓紧落实土地规划,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确保所建项目符合养老服务相关规范标准。五要建立与国开行的信息沟通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提前介入社会资本投资的养老服务项目,及时与国开行进行信息共享。国开行也将提前介入拟建项目,提供金融政策服务。各签约企业要如实提供企业准确信息,加强与国开行的沟通联系。六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各地在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期间,各地民政部门拟审批的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务必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审查,以合理布局养老服务项目,促进养老服务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任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