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动态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时间:2015-05-10   来源:办公室   作者:海南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12254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基层民政工作,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2015年初,海南州民政局结合“三基”建设,对全州36个乡镇基层民政现有组织、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基层民政工作,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2015年初,海南州民政局结合“三基”建设,对全州36个乡镇基层民政现有组织、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撰写《加强海南州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报告》上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在明确当前乡镇民政存在现有工作力量、资源与日益扩展的民政职能、落实新的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问题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的要求,州民政局再次到县、乡政府开展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召开座谈,通过对“四风”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报请州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
  《工作意见》从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完善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高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普惠型福利事业进程;加强村(居)委会自治,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基础;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等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明确了县乡镇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工作的主体责任,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全力推动基层民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为强化领导,进一步加快发展基层民政工作,《工作意见》除了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队伍管理的基础上,还要求各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住人口规模、民政工作任务等因素,在各乡镇设立民政办公室,由乡(镇)主管民政的副乡(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乡镇规模配备1-2名专兼职民政干部,并按照民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救灾减灾专业化的要求,做到人员、经费、场所、设备四落实。同时,还要求乡镇在村一级配备一名可由现任的村干部兼任民政工作联络员。为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在全州民政工作会议上,州民政局明确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将在年底进行考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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