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玛多县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民发[2012]83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玛多县民政局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并在村(社区)换届选举中,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换选。据统计,此次玛多县共换选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32个,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32个,成员64个。为保障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顺利,该县从今年开始为各村解决落实村务委员会人员报酬和工作经费,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 10000元/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 3000元/人/年, 工作人员报酬 2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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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玛多县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落实相关经费
时间:2015-02-10 来源:办公室 作者:玛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2442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玛多县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民发[2012]83号)文件要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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