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再次调整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八年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2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373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345元/年。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积极做好提标资金补发测算工作,预计5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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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再次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时间:2015-03-16 来源:办公室 作者:西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2380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再次调整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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