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城乡困难群众“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重点优抚对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360元。
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时间制定方案,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 确保春节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求各地做好两节期间各项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切实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顺心过节。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