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4-12-31  [要情22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张忠霞  浏览次数:18193
  为总结全省地名普查启动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全省地名普查工作,12月30日,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匡湧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领导及普查办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总结全省地名普查启动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全省地名普查工作,12月30日,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匡湧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领导及普查办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12月30日上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主要精神,通报了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全省地名普查工作提出了建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巨伟、省民政厅厅长罗松达哇分别就做好全省地名普查工作在会议上提出了意见。
  会上,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匡湧就下一阶段地名普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职能,切实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本行业、系统内的组织体系,明晰普查工作责任,做好普查资料的搜集。各地区要加强对本地区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落实地名普查工作责任,确保普查工作有专人负责;二是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完成这项宏大而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并综合利用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相关成果,做好协同和保障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推进力度。地名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览协调作用,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地名资源,形成地名普查资源供给体系;要转变政府包办的做法,积极通过购买、委托等市场化形式,吸纳研究机构、专业公司等单位参与普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切实提高地名普查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四是搞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和管理工作。要发挥地名与社会公众联系紧密的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并参与地名普查和管理工作;五是运用普查成果,提高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这一契机,完善和更新全省地名信息数据库相关资料并按照国家关于地名标识的相关标准,进一步清理我省目前存在的地名标识不清、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匡湧副省长强调指出,地名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聚智聚力,同心协力,确保我省明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张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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