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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举行厅机关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

时间:2014-12-17  [要情212]   来源:办公室   作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16672
  12月12日上午,省民政厅厅机关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在六楼会议室举行,厅党组书记、厅长罗松达哇出席谈话会并对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厅机关纪委、人事处负责人,厅机关9名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12月12日上午,省民政厅厅机关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在六楼会议室举行,厅党组书记、厅长罗松达哇出席谈话会并对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厅机关纪委、人事处负责人,厅机关9名新任(调整)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罗松达哇指出,厅党组经过通盘考虑、认真研究,提拔(调整)了9名处级领导干部,并代表厅党组向他们表示祝贺。通过选拔调整,有力地提升了厅机关处级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力地激发了厅机关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地增强了厅机关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任(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和同事的信任与重托。
  会上,罗松达哇对新任(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今年随着国家和民政部陆续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力度,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改革转变,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特别是新任的领导干部要尽快适应新环境,掌握民政工作的新改革,新内容,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新岗位的业务知识,提升专业素养,服务工作大局。二要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新任(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在适应新岗位、新环境、新业务的情况下,要积极通过实践,深入思考,认真总结,查缺补漏,切实提高领导能力、执行力、执法能力、服务能力、调研能力、文字能力,要开拓思维,创新工作,认真研究本部门的发展趋势,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自身作用和岗位职责。三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新任(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守住底线,要经得起权、利、名、情的考验,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带头廉洁自律,抓责任促落实,抓班子带队伍,抓公开促党建,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民政工作。
厅机关纪委和厅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从各自部门职能角度出发,对新任(调整)的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相应要求。


 编审:孙家南 编辑:贺世瀛 供稿: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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