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我省部分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慈善项目荣获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

时间:2014-10-27  [要情190]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15310
9月23日,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召开“成立20周年纪念会”。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中华慈善总会第三任会长、终身荣誉会长范宝俊,民政部有关部门......
    9月23日,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召开“成立20周年纪念会”。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中华慈善总会第三任会长、终身荣誉会长范宝俊,民政部有关部门、全国各地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代表, 200余人出席了会议。我省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以及在近五年内对我省慈善公益事业具有突出贡献的捐赠方代表、青海久美藏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久美鹏措等也一同参加会议。
    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对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二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李本公作了主题报告。会议当天还举行了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表彰仪式,青海共摘取3个奖项,其中:久美鹏措(久美藏药)、王伟明(江苏伟业)、李建鹏(省慈善总会)、刘长亮(省慈善总会)、闫立平(西宁出租车司机)等5人荣获中华慈善总会突出贡献(个人)奖;青海省慈善总会、海西州慈善协会等2家单位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青海省慈善总会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人畜饮用水”和“危房改造”等救灾项目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
    据悉,“玉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接收中华慈善总会转来社会捐赠资金261057.8万元、青海省慈善总会直接接收社会捐款13946.91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资金总计:275004.71万元。接收玉树抗震救灾物资折价8,590.60万元。重建项目所接收的款物全部用于玉树恢复重建项目中,为全国首家不提取“一分”管理经费的慈善项目。同时,青海慈善总会主动接受捐赠者及国家审计署、中华慈善总会、青海省审计厅、青海省财政厅等部门多次跟踪监督审计,实现了社会捐赠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省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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