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求,依托现有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做好主动救助工作。针对各种极端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活动。二是切实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全面落实24小时接待服务制度,加强设备安全检查,做好日常用品储备工作,与卫生计生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畅通定点医院的急病救治。同时,保证工作人员疾病预防传染工作。三是各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近期救助措施和求助渠道的宣传力度。做到救助工作无盲点、无缺失、无事故,切实维护好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和各救助管理站进一步做细做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件2小时内上报省厅。
编审:王伟 编辑:郭静 供稿:王蕾











